云南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
作者:中国职业技能协会 发布时间:2023-05-26
云南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
近日,云南省7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切实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,立足行业监管职能推动重大项目消防安全齐抓共管,全力服务保障云南省重大项目建设。《通知》按照行业领域重大项目涉及消防安全、存在一定火灾风险性的原则,建立9部门重大项目建设审批联合监管清单,重点细化工业和信息化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商务、能源、邮政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消防监管职责。其中,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落实园区在建项目“未批先建、边建边批”等问题排查整改,加强园区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;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,严格房屋建筑、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;商务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口岸、通道和物流园区管理机构、邮政快递行业建设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管理;交通运输、能源(电力管理)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公路、水路、能源(电力)等项目建设、施工单位完善管理制度、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要求。同时,《通知》突出消防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能,明确要求消防部门重点采取专家检查、技术指导等措施,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、提供消防技术服务。《通知》聚焦已纳入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的重大建设项目,制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要求清单,细化明确消防管理、施工现场布局、建筑防火、临时消防设施等4类75项具体管理要求,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加强自我管理提供了可对照、便于执行的工作标准。坚持问题导向,深刻吸取近年来建筑工地、厂房仓库火灾事故教训,要求相关部门向所管行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集中送达清单,重点针对电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、作业期间安全看护、员工宿舍消防安全条件、易燃可燃材料存放及使用等关键环节,集中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,自查自纠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备案,切实通过压实主体责任达到防范遏制火灾风险效果。《通知》聚焦重大项目突出风险,要求各级消安委办充分发挥议事协调作用,坚持分级管控、分级施治原则,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集中检查。各县(市、区)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开展两轮全覆盖联合检查,组织所管、所辖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开展员工上岗、转岗和电气焊等重点岗位员工专题培训;各州(市)行业主管部门对县级检查情况进行核查,并按至少20%的比例对重大项目进行抽查;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适时开展联合督导检查,对各地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,进行专门通报并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。